房子未入住也要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房子未入住也要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沒入住,公共物業管理還是需要正常維護,但因為沒有入住可適當少交。《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物業費包含人工費,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等等。
一般來說,購買了小區住宅房後,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有些人會問,我沒有入住,物業費需要交嗎?接下來,且聽細細說來。
房子沒住是需要交物業費的,物業公司服務的物件是業主房屋,而非業主。
目前物業管理費的構成主要包括垃圾清運費、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化糞便費、小區公用裝置維修費、公共照明的電費、電梯執行費等。從構成可以看出,物業費大部分屬於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施裝置維修而支出的費用,多為針對整個小區全體業主而支出的費用,並不是專門針對某一業主進行的服務。
從這個意義上講,物業公司服務的物件是業主房屋,而非業主。業主的房屋是否使用,並不影響物業公司對整個小區提供服務。業主構買房屋的目的是投資,而物業服務也為業主的房屋起到了保值的作用,業主亦是物業服務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