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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取結婚證彩禮應當返還嗎

未領取結婚證彩禮應當返還嗎

  未領結婚證,雙方不存在結婚的事實。如果收了彩禮,在雙方結束關係的時候,男方有權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假如彩禮女方沒有用來買嫁妝,或者沒有變相再給男方帶過來。那麼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退回的。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雙方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給付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結婚,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了未同居彩禮要返還嗎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因此,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同居生活的,需要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該返還嗎

  關於彩禮是否應該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彩禮返還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在符合法定情形時能請求返還彩禮並得到法院支援。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彩禮錢一般不必返還,除非給彩禮的一方提出返還彩禮的請求,並滿足法定的情形,如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實際沒有共同生活,或者給付人因為在婚前給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此時離婚彩禮才需返還。    ...

彩禮返還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禮可以予以返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 ...

結婚證聘金要還

  雙方未辦結婚證是可以退回彩禮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

離婚後的彩禮返還

  離婚後的彩禮一般是不需要返還的,但以下情況彩禮需要退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時雙方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離婚時生活困難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 ...

悔婚彩禮需要返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 ...

彩禮應該返還

  彩禮是否應該返還需要看是否滿足彩禮返還的條件,彩禮返還的條件是: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 ...

沒有孩子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彩禮錢一般在離婚時是不需要退的,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