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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退偵有什麼規定

檢察院退偵有什麼規定

  檢察院退偵的規定有: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二次退偵有案底嗎

  檢察院二次退偵後沒有起訴的沒有案底。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退偵說明什麼

  人民檢察院退偵就說明該起刑事案件的證據是存在著問題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存在著非法收集證據或者證據不夠充分的,人民檢察院都可以將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檢察院退撤回應該怎麼處理

  檢察院退偵撤回後,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

案件到檢察院退的機會大嗎

  檢察院退偵的這件事情不能用機會大小來形容,要看證據是否充足。檢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進行補充偵查後,公安應當在1個月內偵查完畢,再次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檢察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7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 ...

檢察院退要通知本人或家屬嗎

  人民檢察院退偵的時候並不會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只能向承辦案件的負責人進行詢問,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沒有規定人民檢察院退偵以後必須要告知犯罪嫌疑人本人,而且也不會是由工作人員主動去告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師的,一般需要代理律師積極的跟進案件的進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40條及最高人民檢察院《 ...

檢察院退通知本人嗎

  檢察院在對案件證據資料進行全面審查後,認為證據不充分,或有遺漏罪行,或公安在偵查過程中又違法情形,檢察院依法可以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對於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法律並沒對告知當事人作出規定,因此此階段檢察院沒有通知案件當事人的義務。但司法實踐中,檢察院一般會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 ...

翻供後檢察院退合法嗎

  翻供後檢察院退偵是合法的司法行為,檢察院退偵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補充偵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

一次退檢察院流程哪些

  一次退偵後檢察院流程有:公安機關提交訴訟案件、檢察機關審查犯罪事實、對相關證據進行審定、對案件合法性進行認定、退回公安機關重新偵查等。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 ...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合理嗎

  檢察院因為太忙而退偵是不合理的,政府機關必須要對每一個案件負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