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不公證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債務人寫欠條的時候,把欠款的原因、欠款金額寫清楚。欠款人簽字,畫押後就會具有法律效力。誰欠誰,時間的起止,時間的累計,拖欠金額的累計,最後簽章。如過是個人欠錢的,還要在名字、金額、時間上全部按上手印。這樣基本就可以讓欠條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按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欠條並經當事人簽字確認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手印。按手印只是為了便於鑑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借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是借貸關係,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係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其一、借條背後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 ...
借貸合同沒有公證有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可以增加合同的保障而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 ...
公證有以下三點法律效力:1、法定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強制執行效力
是指對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持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 ...
被逼迫寫下的欠條沒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主張欠條是被逼迫的情況寫下的需要承擔舉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舉證,如果能夠舉證自己的主張,則借條可以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 ...
沒按手印的手寫欠條有法律效力,但簽字、蓋章、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欠條不需要明確一定要按手印。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數寫清楚,欠款人簽字,手寫的欠條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 ...
離婚協議書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未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仍然有約束力,但離婚協議書的生效必須是在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 ...
敲詐勒索而來的欠條沒有法律效力。而且行為人會涉嫌敲詐勒索罪,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