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前財產保全;
2、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3、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1、訴前財產保全;
2、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3、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欠款走法律程式的步驟是:
1、以公司/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
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提供證據(欠條、其他書面證據);
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
4、等判決生效後,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1、法院強制執行時一般是生效判決後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有本院院長批准。法院會採取多種方法執行被申請人的財產,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2、在判決生效後的兩年內你都可申請強制執行,一旦進入強制執行程式,沒有期限!法院會用很多辦法,如查封帳戶,查封不動產等手段來完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