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約定的日期沒有還錢就可以起訴,沒有金額限制;
2、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的規定,法院就必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在約定的日期沒有還錢就可以起訴,沒有金額限制;
2、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的規定,法院就必須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並預交訴訟費用,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點五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九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八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七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六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