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根據現行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我國的民事訴訟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人民法院需要在審理期限內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欠錢不還起訴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7、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欠錢不還起訴找不到人的解決方法:債務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欠款人。人民法院立案後無法送達傳票時,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債務人送達法律文書。公告期滿後,人民法院會依法審理案件,並進行缺席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 ...
欠債不還起訴的資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 ...
根據案情的複雜程度不同,審理需要的時間也不同。一般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也就是說一般在立案後三個月會有結果;如果適用普通程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般在六個月會有結果。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 ...
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欠錢不還債權人起訴後債務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債務人完成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 ...
當今社會,越來越多的個人債務糾紛。如果起訴後仍不還錢,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務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一旦仲裁發生法律效應,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可以拍賣債務人的房產和車子,還有股票等動產或不動產。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可能會被列入全國法院的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後,債務人會被限制高消費。
法 ...
(一)欠條,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
欠錢不還被起訴後,如果滿足條件是有可能上徵信黑名單的,具體條件如下: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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