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欠錢行為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如果超過了三年,債權人則失去了勝訴權。但是不意味著債權人不可以向法院起訴了。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還是會受理的。超過了三年,債務人可以選擇不償還欠款,也可以選擇償還欠款。所以,如果債務人一直不償還欠款,需要及時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在我國,欠錢行為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如果超過了三年,債權人則失去了勝訴權。但是不意味著債權人不可以向法院起訴了。如果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還是會受理的。超過了三年,債務人可以選擇不償還欠款,也可以選擇償還欠款。所以,如果債務人一直不償還欠款,需要及時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欠錢不還超過三年是依然可以起訴的。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並不影響當事人的起訴權,當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在訴訟中提出了訴訟時效抗辯,原告可能會有敗訴的風險。此外若債權人在三年裡有向債務人主張過債權,要求其履行債務則會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此時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條【訴訟時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錢不還引發的糾紛屬於民間借貸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當事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當事人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可能構成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