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欠錢老賴者不能給予辦理護照。
2、已經報案或者法院已經判案者不能給予辦理護照,但如果沒有報案或者判案則內部系統無法識別,那就還能給予辦理護照。法院對於老賴黑名單人是不可以辦理護照的,因為法院是不允許其發生出國旅遊或度假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
不一定。需要經過訴訟程式,做出判決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以後,進入執行程式。對方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執行人才能申請法院將拉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看他父母是否能滿足條件:就業人員(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要本人帶孩子和戶口簿(跟孩子是同一本)、二代居民身份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證、連續一年本市社保證去市出入境廳辦理;滿足條件的可以上市級出入境廳官網預約辦理時間,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只能回戶籍地辦。
我國的國仲裁法規定,如果老賴欠錢不還,那麼債權人就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供老賴的財產線索。法院收到強制申請後,會採取強制性的執行措施。例如:查封車,或者是查封房子等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如果老賴名下沒有可被執行的財產,那麼法院會暫時中止執行,等老賴有財產時再重新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
欠錢農村住房能查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
老賴是可以繳納醫保和社保,老賴被限制後,是不允許有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的。【法律依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 ...
一般情況下,借貸糾紛案件屬於民事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不可以報警處理。
“欠錢不還”一般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了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這種基於私法關係產生的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範圍。公安機關治安調解的範圍一般包括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 ...
老賴基本上不能繼續使用信用卡,銀行方雖然不會收回信用卡,但是銀行將直接採取封卡、凍結、銷卡等多種手段限制老賴使用信用卡。除了不能使用信用卡之外,老賴在出行、金融理財、貸款上也會遇到諸多限制,請按時歸還欠款,不然成為老賴後會影響到正常生活。 ...
如果債務人當初在借錢時提供了保證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保證人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債務人不歸還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歸還,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歸還。也就是說,債 ...
別人欠錢不還不能搬他家東西。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麼就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解決,要透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勝訴後,對方還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實際上在大部分情況下,只要雙方當事人透過協商處理同意搬走他人的物品,可以進行償還債務的話那麼是可以搬的,但是如果在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