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口頭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當看是否具備遺囑生效的條件,口頭遺囑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
2、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口頭遺囑即失效;
3、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此口頭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當看是否具備遺囑生效的條件,口頭遺囑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
2、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口頭遺囑即失效;
3、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除法律規定必須使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一般情況的口頭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合同採取口頭形式的優點是簡便快捷,缺點在於發生糾紛時取證困難。所以,對於可以即時清結、關係比較簡單的合同,適於採用這種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口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國法律規定,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