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撫卹金的金額為: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如果是因工死亡的,那麼其死亡撫卹金為本人40個月基本工資;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如果是因病死亡的,那麼其死亡撫卹金為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3、供養親屬撫卹金,其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死亡撫卹金的金額為: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如果是因工死亡的,那麼其死亡撫卹金為本人40個月基本工資;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如果是因病死亡的,那麼其死亡撫卹金為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3、供養親屬撫卹金,其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死亡撫卹金裡面不包含其他的補償。因此退休後死亡撫卹金就是指的死亡撫卹金。死亡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對於死亡撫卹金,其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由於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這一點可以明確;
2、對於撫卹金的分配,法律對此並無明確的規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物件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物件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3、對於喪葬費,喪葬費本是亡者家屬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費用,是實際支出的費用,應當是給實際支付人的,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對於按喪葬費標準計算出的統一發放的喪葬費,如果有多餘的,應該說這些費用是給死者家屬的,所有權是死者家屬共有,原則上應在各家屬間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