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母親丟下孩子讓孩子無人照管導致傷害,可構成遺棄罪。如果是女方生下孩子丟給男方,有男方在照顧,未構成遺棄罪,男方可向女方索要孩子必須的生活費用(夫妻一人一半),這是法律支援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母親丟下孩子讓孩子無人照管導致傷害,可構成遺棄罪。如果是女方生下孩子丟給男方,有男方在照顧,未構成遺棄罪,男方可向女方索要孩子必須的生活費用(夫妻一人一半),這是法律支援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刑法》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
夫妻相互間的扶養義務,是一項無條件的法律義務。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撫養對方的義務,也有要求對方撫養的權利,因此,形成了一種撫養和領受撫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即狹義的扶養關係。
構成遺棄罪的,與遺棄子女的時間無關,其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