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並沒有規定遺棄配偶多久算遺棄,夫妻間遺棄的行為表現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沒有生活來源,另一方不聞不問等方面,遺棄罪的前提是遺棄方和被遺棄方有撫養和被撫養關係。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並沒有規定遺棄配偶多久算遺棄,夫妻間遺棄的行為表現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沒有生活來源,另一方不聞不問等方面,遺棄罪的前提是遺棄方和被遺棄方有撫養和被撫養關係。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構成遺棄罪的,與遺棄子女的時間無關,其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般離家出走多久算遺棄,關鍵要看造成的後果,與時間的長短無關。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