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有抵押同樣存在風險。
一、抵押物租賃在先,抵押在後,抵押權不能對抗租賃權
依據《物權法》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二、抵押權不能對抗工程款優先權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商品房期間,為籌集資金,可能會將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以獲得銀行貸款。然而在司法實踐中,銀行在主張對抵押物實行優先受償期間,往往存在諸多爭議,如在建工程施工方主張對在建工程款有優先受償權。
三、抵押權法律上可以執行唯一住房,但實踐操作異常困難
即使是被執行人的唯一住房,抵押權人也可以透過人民法院對該唯一住房進行強制執行。但在法院的執行活動中,因為諸多客觀的因素,執行較難進行下去。導致抵押權人的權利要從判決文書上的紙面權利,實實在在的變為經濟利益的過程很複雜。
綜上,不動產抵押對於民間借貸中債權的實現並非萬無一失。
民間借貸是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但要注意簽訂抵押擔保合同,不動產抵押的,還要進行抵押登記。以下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民間借貸糾紛可以起訴。《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民間借貸糾紛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糾紛,因此,民間借貸糾紛可以起訴。
民間借貸還不起錢逃跑沒用。債務並不會因為債務人逃跑了就消除了,債務人仍需要還款。而且債務人的這種行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的甚至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313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 ...
民間借貸還沒到期不可以告對方,借款合同有約定還款日期,在還款日期前債務人沒有明確表示不償還借款的,債權人不能提前起訴。如果在借款到期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借款,債權人可以在債務人表示不履行償還義務後,向債務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 ...
民間借貸法院不會判刑。民間借貸屬民事行為,受民事法律調整,不會產生刑事責任。但如果民間借貸不還款法院判決後,當事人有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面臨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313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
民間借貸是實踐性合同。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民間借貸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將借款給付借款人之後,借貸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 ...
民間借貸分期還款要留證據。因為債務人要對還款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事後債權人不承認已經還款,而債務人又無法舉證曾經還款的話,則無法證明債務已償還,可能會二次還款。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 ...
現在民間借貸基本上都是信用貸款的,而且一般的貸款利息都是比銀行要高的,但是貸款手續比較方便。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 ...
民間借貸月息2分利,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