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兩者的含義不同;
第二、借條和欠條它們產生的原因不同;
第三、借條和欠條在法律證明力上不同;
第四、在訴訟時效上兩者不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為無效合同。所以民間借貸也應該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否則就是無效的借貸。
第一、兩者的含義不同;
第二、借條和欠條它們產生的原因不同;
第三、借條和欠條在法律證明力上不同;
第四、在訴訟時效上兩者不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為無效合同。所以民間借貸也應該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否則就是無效的借貸。
借條與欠條之間的區別有: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
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條和欠條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則兩者的訴訟時效沒有區別,都是從其單據註明的還款日期開始3年。如果單據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時間是有區別的。
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自己權利之日起中斷,但是債權人如果從借款之日起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債權人將喪失勝訴權。
而對於欠條來說,債權人雖然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訴訟時效也是從債權人主張權利之日起3年。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3年內,債權人不主張權利的,將喪失勝訴權。也就是說,借款與欠款如果均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借款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而欠款只有3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