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
2、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
1、國家新規定兩輪摩托車使用年限為10年,可以延期3年,但延期3年內,需半年年檢一次,合格後才可以延期,滿13年就要實行強制報廢。
2、累計行駛里程達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需要報廢。
1、自登記之日起,年限達到8年的。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車輛損壞嚴重的,車型已被淘汰,無配件來源的。
2、燃油消耗量超過標準規定值20%的,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助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經修理、調整或採用排氣汙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汙物或噪音仍然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排放標準的。輕便摩托車、助動車達到報廢年限後,必須報廢。
有。國家新規定摩托車使用年限為10年,可延期3年,但延期3年內,需半年年檢一次,合格後才可以延期,滿13年就要實行強制報廢。
累計行駛里程達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 ...
摩托車有強制報廢年限,年限達到10年就要強制報廢。根據《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車應當報廢:
1、累計行駛里程超過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以及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
2、使用年限達到10年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 ...
藍牌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8-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7-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需要報廢。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中規定: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車應當報廢:
(一)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 ...
摩托車到了報廢年限沒報廢,要是被查到可能就要罰2000塊錢以下的罰款,駕駛證還要被吊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式辦理 ...
無使用年限,里程達到60萬公里強制報廢。家用5座轎車和7座的SUV,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都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若車輛年限超過15年的,每6個月需要檢驗1次,若不能透過檢驗就會強制報廢。
已註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 ...
1、被強制報廢即沒有及時換證,其機動車駕駛證也會被強制登出。
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七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1)死亡的;(2)提出登出申請的;(3)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4)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