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遺囑。因此,年滿16週歲,並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其他的未成年人還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下遺囑,也是無效的。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只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遺囑。因此,年滿16週歲,並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其他的未成年人還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下遺囑,也是無效的。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拆遷安置房沒分配下來能立遺囑的,只要有合同就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拆遷安置房是被繼承人合法房產的,被繼承人是可以透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理拆遷安置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只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遺囑。因此,年滿16週歲,並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其他的未成年人還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下遺囑,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