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最好是能夠收集其他能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透過訴訟的方式要回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沒有借條最好是能夠收集其他能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透過訴訟的方式要回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可以要回錢,只要足以證實雙方存在借款事實,法院會支援出借人的訴訟請求。借條是借貸糾紛中的有力證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債權債務關係的成立在於雙方當事人的借款合意,一旦具備了借款的合意並履行了借款義務,對方也收到了所借款項,則債權債務成立,法律並無要求一定具備書面的借條,口頭約定的借款依然形成債權債務關係,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如果沒有借條等直接證據,則可以收集證人、銀行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