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出生證不可以變更撫養權。變更撫養權要滿足相關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一般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援。反之,則會有較大的訴訟風險。
因生活狀況發生變化的,當事人可以起訴變更子女的撫養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孩子18歲不需要變更撫養權了。因為法律規定孩子十八歲週歲以上就是成年人了,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並且可以自己生活。父母對孩子不存在繼續撫養的問題,也就不需要變更撫養權。孩子可以和父母協商共同生活,也有權利自己生活。但是父母對已成年的孩子也不再有繼續撫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哺乳期內撫養權一般是歸女方的,但如果女方出現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男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 ...
不讓探視孩子與變更撫養權沒有必然的聯絡,不能以此為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但如果存在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 ...
多次不讓探視不會自動變更撫養權。離婚後探視權受阻,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訴請法院裁決。變更撫養權條件有:1、撫養權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傷殘無力撫養子女;2、撫養權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3、8週歲以上願隨一方生活且又有撫養能力;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
若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雙方可以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雙方簽字就有效了,變更撫養權協議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可以讓變更撫養權協議更有法律效力,雙方可以透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變更撫養權公證,必須由被撫養人父母雙方申請。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 ...
女方沒有工作離婚也可以要撫養權的,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前夫再婚變更撫養權可以申請,跟男方再婚其實沒有多大的關係,要向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需要證明男方存在以下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