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離職
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離職嗎
可以離職。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不用提前30天。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有籤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離職
用人單位非法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打離職證明嗎
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應當開離職證明,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以及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沒有籤勞動合同不用開離職證明嗎
沒有籤勞動合同不用開離職證明,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以及社保轉移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
沒有籤勞動合同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儘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 ...
沒有籤勞動合同怎樣證明勞務關係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相關資料等都可以證明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勞務關係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透 ...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工資怎麼要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工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索要工資,但是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 ...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可以拿多少錢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可以拿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 ...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辭職要提前多久
勞動者辭職與有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
沒有籤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麼辦
沒有籤勞動合同不發工資的,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還可以主張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