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還要補交從入職到辭職的社保。若公司以辭職扣押拖欠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根據勞動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向公司索要從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籤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援11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所以對於單位來說,故意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只會帶來更不利的結果。
公司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和違法解除的賠償金,一共可以主張兩個半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並且對於沒簽訂勞動合同的這一年,公司需要支付雙倍薪酬,也就是要多支付11個月工資。不過,員工對於未簽訂合同的仲裁有效期也是1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 ...
沒簽勞動合同的,有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受法律特殊保護,法律規定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 ...
沒簽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時辭職,還是要根據法定程式來:轉正的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員工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同時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如果單位又沒有幫勞動者買社保、漏發加班工資等的,都可以在辭職時一併主張。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 ...
報考研究生的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 ...
職工沒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予辦理離職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