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河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九十八天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懷孕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除給予四十二天規定產假外,經與用人單位協商還可以享受最長為五十六天的延長假。
依據《河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九十八天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懷孕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除給予四十二天規定產假外,經與用人單位協商還可以享受最長為五十六天的延長假。
2021陪產假國家規定不得少於90天,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用人單位也不得安排1歲以下嬰兒哺乳期的產婦,延長工作或進行夜班工作。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上述規定,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制度各單位也都不盡相同,獎金福利不變。還有部分地區可將男性的陪產假轉到女方的產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2020八一建軍節是法定假日嗎 2020建軍節國家規定放假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