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合同有無約定,有約定必須簽名才生效的,不簽名無效;如果沒有明確約定,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度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要看合同有無約定,有約定必須簽名才生效的,不簽名無效;如果沒有明確約定,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度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夫妻一方為他人做擔保,配偶可以不簽字,擔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會算一方個人擔保,配偶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合同法人不簽字有蓋章有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果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要簽字才生效,僅僅有蓋章沒有簽字,同樣是有效的;如果是以個人名義簽訂的合同,是要有本人簽字的,蓋章很難證明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