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是指初婚男女雙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各推遲三週歲,即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即以上結婚為晚婚。女方25歲以後生育算晚育。
晚育是指從有利於優生優育的條件出發,根據情況,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和生育二胎的間隔時間。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雙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各推遲三週歲,即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即以上結婚為晚婚。女方25歲以後生育算晚育。
晚育是指從有利於優生優育的條件出發,根據情況,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和生育二胎的間隔時間。是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晚育不僅有利於優生,而且可以延長人口代際更替週期,有利於控制人口總量的增長。人口總量的增長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婦女的總和生育率;二是人口代際更替週期。一般來講,現代人的壽命週期遠遠高於代際更替週期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晚婚的概念很簡單,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所以晚婚並沒有地區區分,全國各地都是不一致的。
1、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
2、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