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進指的是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社群、進鄉村、進寺廟、進企業、進單位工作,簡稱“法律七進”。在法律進機關工作中,共推薦4000多名律師擔任機關法律顧問。組建普法講師團和法律人才庫900多個,開展機關法制培訓4400多次,參訓28.6萬人次。
在法律進學校工作中,推薦基層司法所所長、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為8000多所中小學校擔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編制發放中小學普法讀物130多萬冊。
法律七進指的是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社群、進鄉村、進寺廟、進企業、進單位工作,簡稱“法律七進”。在法律進機關工作中,共推薦4000多名律師擔任機關法律顧問。組建普法講師團和法律人才庫900多個,開展機關法制培訓4400多次,參訓28.6萬人次。
在法律進學校工作中,推薦基層司法所所長、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為8000多所中小學校擔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編制發放中小學普法讀物130多萬冊。
“七進”:是宗教活動場所,第一要有水,第二要有電,第三要有通達的路,第四要有天然氣,第五要有通訊網路,第六要有廣播和電視,第七要有自己的文化書屋,包括宗教書籍或者其他型別的書籍報刊。
“兩有”:到清真寺裡面唸經的大都是穆斯林群眾,他們需要在唸經以前先淨身,為此建造了洗浴的地方。此外,還建造了水衝式廁所,能有方便之地。
“九配備”:宗教場所是公共活動場所,會免費提供醫藥箱,還有電子顯示屏,也提供電腦。同時,根據寺院、教堂、清真寺的大小,配備電風扇或者空調。另外,要求必須配備消防設施。還要有天然氣和自動飲水裝置。有些教堂清真寺提供鞋套保證衛生。還有儲物櫃,可以把東西放在櫃子裡。
1、嵇康,嵇康(224年-263年),字叔夜。譙國銍縣(今安徽省濉溪縣)人。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嵇康與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
2、阮籍,阮籍(210年—263年),三國時期魏國詩人。字嗣宗。陳留尉氏(今河南開封)人。竹林七賢之一。曾任步兵校尉,世稱阮步兵。崇奉老莊之學,政治上則採取謹慎避禍的態度。
3、山濤,山濤(205年-283年3月3日),字巨源。河內郡懷縣(今河南武陟西)人。三國至西晉時期名士、政治家,“竹林七賢”之一。
4、向秀,向秀(約227年-272年),字子期,河內懷縣(今河南武陟)人。魏晉時期的文學家,竹林七賢之一。向秀雅好讀書,與嵇康、呂安等人相善,隱居不仕。景元四年(263年)嵇康、呂安被司馬昭害死後,向秀應本郡的郡上計到洛陽,受司馬昭接見,後官至黃門侍郎、散騎常侍。泰始八年(272年)去世。
5、劉伶,劉伶(生卒年不詳,一說約221年-約300年),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人,魏晉時期名士,與阮籍、嵇康、山濤、向秀、王戎和阮咸並稱為“竹林七賢”。
6、王戎,王戎(234年-305年7月11日),字濬衝。琅玡臨沂(今山東臨沂白沙埠鎮諸葛村)人。三國至西晉時期名士、官員,“竹林七賢”之一。張方劫持惠帝入長安後,王戎逃奔陝縣。永興二年(305年),王戎去世,年七十二,諡號“元”。
7、阮咸,阮咸(生卒年不詳),字仲容,陳留尉氏(今河南開封尉氏)人。魏晉時期名士,文學家。竹林七賢之一,阮籍之侄,與阮籍並稱為“大小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