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在資本主義國家中也稱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包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兩合公司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我國法律規定,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
在資本主義國家中也稱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關法律成立的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包括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兩合公司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人作品,是指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作品的作者為特定法人,它享有著作權的一切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法人作品與職務作品有顯著的區別:
(1)前者著作權為法人享有,後者著作權一般為作品創作人享有,而作者單位只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
(2)前者法人在使用作品時,除法律規定外無任何限制,後者一般只能在法人業務範圍使用作品;
(3)前者法人可將作品許可第三人使用,後者一般須在作者許可的情況下法人方能將作品許可第三人使用,且向作者支付一定報酬;
(4)前者法人視為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權,後者法人不是作者不享有作品的署名權。
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