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境外公司法律規定有:
根據《關於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和貿易代表處的暫行規定》第一條規定,企業申請在境外設立貿易公司和貿易代表處的資格是:
(一)具有經國家外經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的外經貿經營權。外經貿公司須從事對外經貿業務3年以上;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自獲得經營權後,須從事對外經貿業務1年以上;
(二)遵紀守法,資信良好;
(三)有相應的人才、資本和國際化經營能力。
設立境外公司法律規定有:
根據《關於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和貿易代表處的暫行規定》第一條規定,企業申請在境外設立貿易公司和貿易代表處的資格是:
(一)具有經國家外經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部門批准的外經貿經營權。外經貿公司須從事對外經貿業務3年以上;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自獲得經營權後,須從事對外經貿業務1年以上;
(二)遵紀守法,資信良好;
(三)有相應的人才、資本和國際化經營能力。
合規是指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
合規的定義,合規職責,責任人和管理部門等相關規定。
《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合規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管理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本辦法所稱的合規風險是指保險公司及其保險從業人員因不合規的保險經營管理行為引發法律責任、財務損失或者聲譽損失的風險。
公司法人是一個企業組織,並不是一個自然人,是沒有年齡限制的,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沒有年齡限制,只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