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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第二監護人是誰

法律規定第二監護人是誰

  法律上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規定老年人誰是監護人

  老年人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其配偶、子女、其他近親屬都可以擔任監護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變更監護人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法律規定18歲需要監護人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但如果是精神病人則不受年齡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 ...

按照法律規定監護人可以改嗎

  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組織的申請,經查明事實,撤銷監護人的資格。透過訴訟撤銷監護後,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利被取消,依法應另行確定監護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 ...

法律規定未婚先孕分手孩子歸

  1、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   2、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商,由誰撫養。   3、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是判決給母親撫養的。如父親條件好,母親同意,也可由父親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

法律規定如何更換監護人

  法律規定更換監護人的方式是:   1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2、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3、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 ...

法律規定中離婚後兒女歸撫養

  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確定辦法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主張舉證的法律規定

  “誰主張,誰舉證”是關於民法上舉證問題的規定,簡單的說就是:在一般民事訴訟中,誰提起的訴訟,由誰付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這就是我國《民事訴 ...

夫妻離婚第二監護人應該是

  即使夫妻雙方離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撫養權和監護人不是一個概念。父母離婚後,誰有撫養權就由誰撫養孩子,和孩子共同生活。父母離婚後,不影響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任何一方仍有監護權利、義務和撫養權利。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