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

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

  “誰主張,誰舉證”是關於民法上舉證問題的規定,簡單的說就是:在一般民事訴訟中,誰提起的訴訟,由誰付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這就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舉證規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這就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舉證規則。

誰主張誰舉證是什麼意思

  1、誰主張誰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

  2、這是一種舉證責任的通俗化說法,便於非法律專業人士理解。一般在民事訴訟中較多采用。

  3、與之相對的稱之為“舉證責任倒置”,一般多用於行政訴訟。此規定的意思是: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

  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有哪些

  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後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4、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係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係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5、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主張舉證是什麼意思

  誰主張誰舉證就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提供證據並加以證明。是一種舉證責任的通俗化說法,便於非法律專業人士理解。在民事訴訟中較多采用。此規定的意思是: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與之相對的稱之為“舉證責任倒置”,多用於行政訴訟和侵權訴訟)。此規定的意思是: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 ...

法律規定未婚先孕分手孩子歸

  1、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   2、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商,由誰撫養。   3、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是判決給母親撫養的。如父親條件好,母親同意,也可由父親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

法律規定中離婚後兒女歸撫養

  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確定辦法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法律規定第二監護人是

  法律上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 ...

法律規定信用卡詐騙案由立案

  信用卡詐騙案,個人或是銀行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進行法律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我國法律規定男孩過哺乳期撫養

  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 ...

起訴舉證有什麼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