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若犯有精神疾病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或者是現行犯的,可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但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要對精神病人進行鑑定,如果鑑定後沒有刑事承擔能力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若犯有精神疾病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或者是現行犯的,可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但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要對精神病人進行鑑定,如果鑑定後沒有刑事承擔能力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駕會被判處6個月拘役。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1、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離婚案件,可以採用簡易程式審理。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綜上,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