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繼承的遺產,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確指出只歸夫妻一方,那麼,該遺產屬於夫妻一方的遺產。夫妻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離婚時,夫妻一方作為法定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沒有實際進行的分割,由於遺產沒有進行實際分割,還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待到實際分割後,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才能進行分割。
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5條明確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離婚經濟補償,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在離婚時有權獲得另一方經濟補償的制度。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對婚內財產、債務分割,孩子撫養、撫養費支付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只要以上條件有一條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不符合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新 ...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繼承的遺產,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 ...
法院受理原告起訴後會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繳費,並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對方,開庭之前法院會下達傳票,通知雙方開庭時間和地點。
雖然法律對起訴離婚到開庭要多久沒有具體規定,但法律對審理期限是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 ...
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繼承的遺產是屬於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分割。
但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確指出只歸夫妻一方,那麼,該遺產屬於夫妻一方的遺產。夫妻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必須平均分配。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 ...
重婚者仍然有權提出離婚,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只是如果對方掌握了重婚的證據,可能對重婚者不利,判離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財產,對方還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