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復婚後離婚證要收回嗎
法律規定復婚後離婚證要收回嗎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新的結婚證。復婚時候,雙方需要出具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申請辦理結婚證民政局會在雙方離婚證上蓋個戳記,把離婚證發回雙方當事人,不會收走離婚證。《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婚姻登記的原則是自我宣告、責任自負,並未對再婚人員(包括復婚)所持有的離婚證件作出登出或收回的規定。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相關規定,申請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未規定收回離婚證。因此,登記結婚後離婚證由自己保管。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復婚後離婚證要收回嗎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新的結婚證。復婚時候,雙方需要出具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申請辦理結婚證民政局會在雙方離婚證上蓋個戳記,把離婚證發回雙方當事人,不會收走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婚姻登記的原則是自我宣告、責任自負,並未對再婚人員(包括復婚)所持有的離婚證件作出登出或收回的規定。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相關規定,申請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未規定收回離婚證。因此,登記結婚後離婚證由自己保管。
復婚後離婚證會蓋章作廢嗎
不會,民政局會收回。離婚再復婚的,應提交離婚證並收回才可辦理復婚手續。如果丟失,可採取以下途徑:到離婚證發放單位補辦離婚證,拿補辦的離婚證去登記復婚。
《婚姻登記辦法》第八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12123期滿換證舊的證要收回嗎 12123轉入換證後還要期滿換證嗎
12123期滿換證舊的證不是非得回收的,也可以自己放在家裡,畢竟過期的證件也是沒什麼用的。那麼,12123換證已寄出沒物流資訊怎麼回事?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介紹吧!
12123期滿換證舊的證要收回嗎
換駕照舊證並不是必須收回的,要不要寄回也分情況,比如在網上辦理換證時,有一些地方透過郵寄送達新駕駛 ...
辦離婚證要結婚證嗎
需要結婚證。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拿著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以及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但是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 ...
在復婚後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 ...
要復婚但離婚證丟了如何處理
離婚證丟了按照正常結婚登記程式辦理復婚,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正常結婚登記並不需要離婚證,所以離婚證丟了是不影響復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 ...
離婚後結婚證要收回嗎
通常情況下,離婚後,結婚證不是強制收回的。如果男女雙方系自願離婚的,首先需要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 ...
在我國規定的傳喚證要姓名嗎
在我國規定的傳喚證要姓名,使用傳喚證傳喚的,違法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後和詢問查證結束後、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和詢問查證結束時間並簽名。拒絕填寫或者簽名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傳喚證上註明。
【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九十四條,傳喚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出示傳喚證和偵查 ...
法律規定什麼是離婚經濟補償
離婚經濟補償,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對家庭事務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在離婚時有權獲得另一方經濟補償的制度。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