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了按照正常結婚登記程式辦理復婚,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正常結婚登記並不需要離婚證,所以離婚證丟了是不影響復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四十三條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
離婚證丟了可以復婚。只要到當初辦理離婚的民政局補辦離婚證書;或者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證明自己現在不與他人存在婚姻關係即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5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離婚證丟了可以到民政部門申請補辦。
根據相關規定,離婚證補辦需要先申請,需要攜帶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民政部門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照片等是否符合條件,如果符合規定,則可以進行離婚證的補辦。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 ...
離婚證遺失或者毀損的是可以補辦的。補辦離婚證所需材料有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戶口本上沒有註明離婚的,還要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雙方當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民政部門 ...
1、申請補辦:當事人如果遺失了離婚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
2、補辦條件:離婚登記機關受理補辦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有以下幾個。
3、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當事人依法登記離婚,至今依然是在該狀態不變。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
離婚證丟失可以補辦,按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
可以選擇去當時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局補辦離婚證或者開具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狀態證明。當事人因《離婚證》丟失而需證明夫妻關係的,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情況屬實的,為當 ...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 ...
現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動不動就要離婚,有的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的優點及自己的不足。於是,離婚雙方經過思考,辦理復婚的情況也不少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辦復婚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領取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