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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的程式

法醫鑑定程式應該怎麼進行

  法醫鑑定程式如下: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法醫鑑定程式有哪些

  法醫鑑定程式如下:

  1、法醫鑑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鑑定;

  2、委託鑑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鑑定;

  3、委託法醫鑑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鑑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鑑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鑑定資料等。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託的鑑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託鑑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鑑定機構鑑定。

公安局法醫鑑定程式有哪些

  法醫鑑定是司法程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公安機關法醫鑑定的程式如下:

  1、法醫鑑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鑑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法醫學鑑定的,須委託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鑑定,不得越權鑑定;

  2、委託鑑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鑑定;

  3、委託法醫鑑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鑑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鑑定材料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託的鑑定機構成員提出四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託鑑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鑑定機構鑑定。


輕傷法醫鑑定程式是什麼

  法醫鑑定是司法程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運用醫學、生物學、人類學及物理、化學等方面的知識對與人身有關的活體、屍體及生物物證等的檢驗鑑定工作,從而取得死亡原因、傷害程度、兇器種類、血型分析、事實確認等結論性意見。   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 ...

法醫鑑定程式

  被鑑定人受傷後應先到轄區派出所報案,辦案單位初步調查後出具《法醫鑑定委託書》;被鑑定人持《法醫鑑定委託書》及有關病歷資料到法醫鑑定中心鑑定;鑑定人按照首診負責制的原則受理鑑定,認真詢問受傷史、檢驗傷情並及時拍照。根據傷情需要讓傷者到有關醫院進行必要的檢查及複查;鑑定人製作規範化的鑑定書,按照《鑑定書稽核簽 ...

法醫司法鑑定程式是什麼樣的

  法醫司法鑑定程式是:   1、被鑑定人受傷後應先到轄區派出所報案,辦案單位初步調查後出具《法醫鑑定委託書》;   2、被鑑定人持《法醫鑑定委託書》及有關病歷資料到法醫鑑定中心鑑定;   3、鑑定的按照“首診負責制”的原則受理鑑定,認真詢問受傷史、檢驗傷情並及時拍照,根據傷情需要讓傷者到有關醫院進行必要的檢 ...

精神障礙司法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精神障礙司法鑑定程式為:   1、中心在一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   2、中心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閱卷,瞭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 ...

法醫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1、凡是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評定依據的,原則上在3個月以內進行。   2、凡是以容貌損害或者器官(腦、聽器、視器等)、肢體功能損害為主要評定依據的,須觀察、檢測損傷後果或者結局的,一般在損傷後3個月至6個月以內進行;凡是疑難、複雜、一時不能確定損傷程度的,可以在治療終結或者狀態穩定後6個月以內進行。   3 ...

傷情鑑定程式和時間

  一、傷情鑑定程式是:   1、委託;   2、受理;   3、初次鑑定;   4、複核鑑定;   5、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鑑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鑑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鑑定後,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司法鑑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託人,兩份由司法鑑定機構存檔。   一、傷情鑑定時間依據《公 ...

法醫鑑定一次費用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八條規定,法醫鑑定的費用標準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