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在判決結束後,若債務人在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拒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民間借貸糾紛在判決結束後,若債務人在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拒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訴訟官司經過法院的審理之後會發放判決書,要是當事人沒有按照判決書的審理結果執行的就會使得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這個時候的受害者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一般情況下判決書內會有列明侵害人給付的日期,只要侵害人沒有申請上訴的,其拒絕履行判決書規定的話,受害人可以在判決書生效之日其兩年內申請強制執行賠償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