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
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
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享有的財產,也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屬於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家庭暴力離婚財產分割標準
在離婚訴訟中,因一方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並不一定影響財產的分割,離婚財產的分割一般從以下因素予以考量: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子女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有利於生產、生活原則,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
但因家庭暴力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申請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什麼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如下:
1、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4、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法院離婚財產分割依據是什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 ...
二婚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
二婚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是平等分割原則,在具體操作上可以先計算出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總額,然後再在夫妻之間進行分割。所有權不明或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分割原則上應待所有權確定後再進行分割。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 ...
法院判決離婚賠償金不給怎麼辦
法院判決離婚賠償金不給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4)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
離婚財產分割一方不履行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人認為,既然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就行了,沒必要再起訴。但是,離婚協議對當事人存在法律約束力並不代表其具備當然的法律效力。離婚登記時, ...
離婚財產分割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主要有如下幾種: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 ...
離婚財產分割的處理原則有哪些
離婚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原則有:
1、協議優先原則;
2、夫妻均等分割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4、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 ...
四年婚姻離婚財產分割如何分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情況有很多: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