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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離婚要多久

法院判離婚要多久

  法院審理離婚訴訟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案情簡單,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這種程式從立案之日起,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結。如果案情較複雜,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的從立案之日起,通常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結,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想讓法院判離婚要滿足哪些條件

  想讓法院判離婚要滿足的條件有:

  1、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6、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判離婚需要多久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起訴離婚多久

  一般的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式需要3個月,按照普通程式算期限是6個月,二審期限是3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要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 ...

法院起訴離婚多久不涉及財產

  訴訟離婚的時間,一般的情況下,簡易程式不超過三個月,普通程式不超過六個月,從立案的時候起算。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 ...

單方起訴離婚多久可以

  單方起訴離婚要多久可以判離是不一定的。如果證據充分,三個月就可以判決離婚。如果不符合離婚條件,多長時間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 ...

起訴離婚多久離婚

  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六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起訴離婚多久才開庭審理

  我國法律對離婚法院立案受理後,並沒有規定具體開庭時間。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以後,人民法院要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然後人民法院要在收到答辯狀的五日內傳送原告,然後要組成合議庭或確定獨任審判員。   但一般案件應當在立案 ...

法院起訴離婚帶什麼

  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還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證據: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 ...

刑事拘留未備案多久才能消除

  刑事拘留未判備案要多久才能消除,刑事拘留未判,備案應該不會記錄,會放人後消除。如果刑事拘留後當事人的犯罪證據不足或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這樣不會留有案底。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