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法院執行的房屋能出租嗎

法院執行的房屋能出租嗎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房屋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不影響承租人對房屋享有使用權,原租賃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按揭房屋能出租嗎

  按揭房屋能出租。

  以按揭方式付款就相當於將房屋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貸款,房東擁有對房屋有限的產權,因此不能未經銀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該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按揭房,則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出租該房屋。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的規定,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已抵押房屋能出租嗎

  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但應得到經抵押權人同意。他物權分用益物權和抵押物權,這兩個他物權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時存在同一個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權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權,所以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公訴案遞交法院公安機關

  公訴案件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   公安機關不能撤,法院經審查後如果符合撤銷的情況可以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15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 ...

無房地產權屬證明出租

  合法的小產權房買賣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司法判決基本傾向於認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39條的規定是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轉讓的管理性規範,而非效力性規範,未取得權屬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依法認定有效。 ...

小區公用面積出租

  小區公用面積可以出租,但是需要獲得全體業主授權經營,收益歸共有業主所有。如果沒有獲得全體業主(業主大會)授權經營的話,屬於違法行為。物業公司在小區內沒有任何所有權,包括物業用房、地面停車位、裝置房、公共區域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其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專款納入維修資金)。   由此看來,物業公司在未授權時 ...

法院拍賣房

  法院拍賣的房子可以購買,依法執行各項規定,符合條件的競拍者就可以購買法拍房。   司法拍賣的房子指的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但是法拍屋並不一定是從銀行查封而來的,私人查封也有。多數房屋都有向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出去時都會辦理設定抵押權,拍賣時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參加竟拍後,一旦成交,是不能辦理按揭貸 ...

房子被起訴還出租

  房子被起訴能否出租要看房子是否被查封。如果房子沒有被查封的話,就可以進行出租,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對外出租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二條: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可以 ...

沒有產權證的公有住房出租

  沒有產權證的公有住房能出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表示,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因此,沒有產權證的公有住房可以出租。   租 ...

申請強制執行調解

  不可以,強制執行的物件是已經可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其權利義務已經確定,所以不可以再進行調解。但是執行中當事人可以進行執行和解。如果雙方自願變更執行名義確定的權利義務的主體、內容等內容,可以達成書面的執行和解協議。但是,如果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