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調解的內容有:
1、調解協議超出訴訟請求範圍的,法院應當認可;
2、達成和解協議後如何處理,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依據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也可以申請撤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民事調解的內容有:
1、調解協議超出訴訟請求範圍的,法院應當認可;
2、達成和解協議後如何處理,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依據和解協議製作調解書,也可以申請撤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部於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並將心理諮詢師正式列入《中國職業大典》。2002年7月,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專案正式啟動,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每年舉辦兩次,分別是5月和11月。
不同級別的心理師考試內容不同,有以下兩種:
1、心理諮詢師三級,鑑定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兩部分,題型包括理論知識為選擇題,專業能力為技能選擇題加案例問答題。
2、心理諮詢師二級,鑑定內容包括理論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評審三部分,題型包括理論知識為選擇題,
1、對報考職位的審查。審查報考者所具備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其擬報考職位的要求。
2、對證件的審查。著重審查戶口簙(查居住地、年齡)、學歷證明及有關證件。
3、報考者的體格外貌。一般來講,對報考國家公務員考生的體格外貌並無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機關工作的人起碼應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高不能過矮。考試組織者除身體檢查要有明確標準外,資格審查也應有一定的標準。
4、審查報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