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2、準備相關證據材料,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影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4、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財產分割計劃的心理準備。
5、開庭。
6、等待法院裁判。
7、被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婚姻關係即行解除。雙方各自開始新的生活。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暫時不能解除婚姻關係,六個月內不能重新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訴訟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
6、調解不成的,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單方起訴離婚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以及相關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採取的方式,夫妻雙方自願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二訴訟離婚的前提是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 ...
人民法院不能辦理協議離婚,只能辦理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程式如下:
1、雙方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是否存在合法婚姻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法院等問題進行審查。
3、審查後符合離婚調解的發放離婚證。 ...
現役軍人協議離婚程式有:
1、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協議中必須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2、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
3、攜相關證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離婚;
4、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5、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法 ...
起訴離婚需要的條件是一方當事人準備相關材料以及起訴狀提交給法院,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先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經過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4、孩子的 ...
一、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二、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 ...
(一)協議離婚程式有:
1、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二)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 ...
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式如下:
1、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並提交相關證件;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查;
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