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變更登記程式有:
1、一般房屋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提出申請。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房管部門進行現場調查,經初審合格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
第2步:稽核制證。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複審、核准後簽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申請人或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2、軍隊、涉外房屋及已購公房變更登記程式:
第1步:提出申請。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第2步:稽核制證。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進行現場調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簽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申請人或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辦理離婚手續資料有:(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訴訟離婚的程式:
一、起訴
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程式。起訴一方當事人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是被告。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開始。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工作的總和。審理又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三、判決
離婚案件,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可以判決。離婚案件一般是定期宣判,不會當庭宣判。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之後,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協議離婚。一種方式是透過訴訟途徑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 ...
辦理離婚登記程式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 ...
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式如下:
1、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並提交相關證件;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查;
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 ...
1、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2、準備相關證據材料,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影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4、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 ...
(一)協議離婚程式有:
1、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二)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 ...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