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開庭被告不到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透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機會。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後視為被告已簽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一般來說,法院會聯絡未到庭的當事人,確認不到庭的原因,如果理由合理充分,可能會通知延期開庭。如果被告經多次合法傳喚拒不到庭的,法院此時一般會按照缺席審判來處理。處理時依據原告的證據及理由,綜合被告的答辯理由及證據,做出判決。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如果遇到有一方當事人拒不到庭的情況,可以僅就到庭的另 ...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不簽收傳票或者被告無法尋找的,法院可以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到期後視為被告已簽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 ...
如果是原告不去法院將按撤訴處理;如果是被告不去,意味著原告放棄了答辯和對原告進行反訴的權利,也失去了與原告進行調解的機會,對被告極為不利,有可能導致被告敗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即使被告沒有出庭應訴或者未經法官許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會作出判決。這種判決叫“缺席判決”。
為了全面維護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不使訴訟因一方當事人的隨意缺席半途而廢,並使案件爭議依法得到解決。雖然有一方當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時依然要秉公執法,認真稽核當事人提交的文書和證據,並使缺席一方當 ...
開庭時被告不到庭的法院進行缺席判決,如果是要求被告必須到庭的案件,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
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是原則,經法庭兩次傳喚,被告除非有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符合離婚條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同時被告也等同於放棄了質證、辯論的權利,有更多不利影響。
在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缺席審理最常見的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被告處於下落不明而採用公告送達方式缺席開庭; ...
被告不出庭的後果為,法院將進行缺席判決,這將不利於被告權利的行使,很有可能導致被告敗訴;如果訴訟要求被告必須出庭的,不出庭的後果為,會被法院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09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