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法學院在位於海口的海甸校區 。海南大學法學院創辦於1988年,其前身為1983年的海南大學社會科學系法律專業,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學法學院與原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合併,成立新海南大學法學院。學院目前下設有理論法學教研室、訴訟法學教研室、民商法學教研室、經濟法學教研室、國際法學教研室和刑法學教研室,並設有特區法制研究所、金融刑法學研究中心和中歐比較法學研究中心等3個法學科研機構。
海南大學法學院在位於海口的海甸校區 。海南大學法學院創辦於1988年,其前身為1983年的海南大學社會科學系法律專業,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學法學院與原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合併,成立新海南大學法學院。學院目前下設有理論法學教研室、訴訟法學教研室、民商法學教研室、經濟法學教研室、國際法學教研室和刑法學教研室,並設有特區法制研究所、金融刑法學研究中心和中歐比較法學研究中心等3個法學科研機構。
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海甸校區。
海南大學法學院創辦於1988年,其前身為1983年的海南大學社會科學系法律專業。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學法學院與原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合併,成立新海南大學法學院。
學院目前下設有理論法學教研室、訴訟法學教研室、民商法學教研室、經濟法學教研室、國際法學教研室和刑法學教研室,並設有特區法制研究所、金融刑法學研究中心和中歐比較法學研究中心等3個法學科研機構。
復旦大學法學院在江灣新校區
復旦大學,簡稱復旦,始建於1905年,初名復旦公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學校,創始人為中國近代知名教育家馬相伯,首任校董為國父孫中山先生。“復旦”二字選自《尚書大傳·虞夏傳》中“日月光華,旦復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強不息,復興中華”,寄託著當時中國知識分子自主辦學、教育強國的願望。
復旦大學是教育部與上海市共建的首批全國重點大學,中國首批7所211工程、9所985工程大學,首批“珠峰計劃”、“111計劃”和中國頂尖學府“九校聯盟”(C9聯盟)的成員大學。教育部“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復旦大學涵蓋了文學、理學、醫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工學等十大學科門類,擁有邯鄲、楓林、張江、江灣四大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