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單的性質:
1、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前發給託運人的收據。
2、運輸契約證明.,是託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
3、貨權憑證,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法律依據】
根據《海商法》第七十一條,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提單中載明的向記名人交付貨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或者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
提單的性質:
1、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前發給託運人的收據。
2、運輸契約證明.,是託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
3、貨權憑證,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法律依據】
根據《海商法》第七十一條,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提單中載明的向記名人交付貨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或者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
海洋運輸提單性質:簡稱海運提單。海運提單是證明海上運輸合同的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憑以交貨的單據。
海運提單的作用:
1、貨物收據。 提單是承運人前發給託運人的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並已裝船,或者承運人已接管了貨物,已代裝船;
2、運輸契約證明。 是託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 承運人之所以為託運人承運有關貨物,是因為承運人和託運人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提單作為運輸契約的憑證;
3、貨權憑證。 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並且享有佔有和處理貨物的權利,提單代表了其所載明的貨物。
含義:海運提單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後出具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所簽署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還代表所載貨物的所有權。
性質:一種具有物權特性的憑證
作用:
1、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給託運人的收據,確認承運人已收到提單所列貨物並已裝船,或者承運人已經接管貨物,並且裝船。
2、運輸契約證明:提單是託運人與承運人的運輸契約證明。承運人為託運人承運有關貨物,雙方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提單作為運輸契約的憑證。
3、貨權憑證: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擁有提單者可以無條件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並且享有佔有和處理貨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