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到了每年的夏季,各個省市會公佈當地的高溫補貼標準,這個標準是由當地自主決定的,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那麼,大家知道深圳高溫補貼領取條件是什麼?深圳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是多少?一起來看看。
深圳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
深圳高溫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150元,5個月共計750元。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據瞭解,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或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職工患職業病的,應認定為工傷。如果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發生中暑,勞動者認為是職業性中暑的,可準備相關材料及時向市職業病防治院提出辦理職業病診斷。職業性中暑的診斷既根據病人的臨床表現,還綜合考慮職業史、作業環境的氣溫、溼度及勞動強度等。診斷為職業性中暑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工傷後,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深圳高溫補貼領取條件是什麼?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三條: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哪些勞動者是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呢?
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或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臨時安排勞動者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或者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均按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綜上所述,各地區政府需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標準制定當地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一般在每年的6月開始就進入高溫的基本環境,而各地區的炎熱時間也長短不一,所以可以適當的調整發放的時間長短,同時也要進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