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毒品如何認定犯罪數量,根據《刑法》的規定,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但如果毒品含量極低,量刑時可酌情考慮;對於經鑑定毒品含量極低,摻假後的數量才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可以不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含有二種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應進一步作成分鑑定,確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按照毒性大或者比例較大的毒品確定毒品種類,在量刑時綜合考慮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數量。
混合型毒品如何認定犯罪數量,根據《刑法》的規定,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但如果毒品含量極低,量刑時可酌情考慮;對於經鑑定毒品含量極低,摻假後的數量才達到實際掌握的死刑數量標準的,可以不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對於含有二種以上毒品成分的毒品混合物,應進一步作成分鑑定,確定所含的不同毒品成分及比例,按照毒性大或者比例較大的毒品確定毒品種類,在量刑時綜合考慮其他毒品成分含量和全案所涉毒品數量。
如果明知是毒品的情況下搶走毒品的,是屬於犯罪的行為,會構成搶劫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做工傷認定的證人數量必須在2個以上才可以證明。工傷認定過程中,證人證言不是必須要提交。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