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喪葬習俗 滿族喪葬中,有所謂 燒飯 之禮俗。遼金時女真人就有將 其祭祀飲食之物盡焚之 的燒飯之俗。瀋陽滿族沿襲此俗,富貴人家還有將生前所御狗、馬焚燒的。以後,努爾哈赤、皇太極等統治者一再告誡要節省食物器用,除燒飯外,也不再焚燒狗馬,只將生前所用狗、馬率至墳前火堆旁,用鞭棍催打狗馬從火堆上奔跳過去就可以了。
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的喪葬,仍有殉葬之惡俗。此俗亦系沿襲自遼金女真奴隸主貴族 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的故俗。努爾哈赤死,有大妃烏喇納喇氏、庶妃代音察、阿跡根三人從殉,雖然其中不無政治鬥爭的需要,卻反映著殉葬的陋俗;皇太極死,亦有二個親信侍衛從死。此惡俗,在滿族入關後逐漸消失,瀋陽滿族以後也不再保留此俗。
入葬後,喪家門外不設殃榜(一般漢族在門外設殃榜。所謂殃榜,是由陰陽算命先生開列的含殮日、生辰日、回煞日、避忌日),三日領魂不返家,寄送土地廟。服喪期間,喪家男女以白布袍帶為喪服。葬前,帶垂至前胸;葬後,男挽於腰間,女戴 包頭 。百日內,起居不釋白,男截髮,冠不綴纓;女剪髮,頭不戴簪花。
清帝王因政務繁忙,受漢族影響,皇太極之喪規定 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 。老皇帝死,新皇繼位,雖在喪期,臨朝大典時仍要求官員 冠宜綴纓 。
一般滿族人家,百日內起居不釋白。至百日,備香楮祭品到墳前敬奠,脫去孝服,稱之 釋服 。三年內,男不穿紅衣,女不戴簪花,保留著滿族的古制。
滿族有清明上墳插 佛託 之俗。此 佛託 大多為柳枝插上苞米核子,上貼五彩紙,插在墳上,意為 墳花 ,寄託哀思。
進入二十世紀,喪葬舊制有所改革,一個時期曾襲用漢俗,但喪服之制仍保留下來。解放後,又能了進一步的改變,現在喪葬舊制已不見了,代之以火葬和追悼儀式。
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女兒、孫女,用長孝帶圍一寬箍,結於頭後,下垂脊背。至於孝服的吐邊、收邊,與旗籍大致相同。
旗人喪服和漢人喪服 喪禮在北京有種種的分別,喪服也因之有了不同。滿蒙喪服最輕(內務府三旗尤輕),漢軍較重,漢人最重。以前是一望便知是某族人的,近年旗人羼合漢禮,才漸漸不易區別。
滿蒙的喪服
旗族人因大小有個一官半職,雖只是一名 馬甲 ,只有二兩銀子錢糧,也不免有些官派,喪服便也官樣起來。滿蒙旗族男子喪服,穿 四開啟孝袍子 (啟唸作 器兒 ,即會典所謂袍幾裾),小領鈕釦和大褂一樣,除左右開啟外,前後還有兩開啟和袍褂的袍子一樣。父母以至祖、曾等直系尊親穿 大莊粗布 孝袍,衣邊外吐,謂之 吐邊孝 。不釘鈕釦,只釘布條,系粗布孝帶。頭戴青布小帽,只安青線帽頂,不用白帽結,足穿青布靴(後改青布鞋),鞋上也不蒙白布。孝服至輕,除孝袍吐邊外,幾乎看不出是親喪來。本族人丁,孝袍用 絨花粗布 縫製,唯胞侄為胞叔服孝也應穿大莊粗布孝袍,一切全和兒子為父母穿孝一樣,分別只在領子。子用白領,侄用青布領。凡穿絨花粗布孝袍的,可以不繫布條而釘紐袢。外甥為舅父母、姨父母,親家兒對親翁母,婿對岳父母皆應穿漂白洋布孝袍,是為孝服中最輕的。但如甥舅和翁婿本人家中已無尊長老親,也可穿絨花粗布孝袍。以前穿漂白洋布孝袍的,紐袢全用廣扣銅鈕釦。婿為岳父母服喪並穿石青馬褂(綢布均可),腰繫涼帶,帶活計(即 跟頭褡褳 、 表絹 、 扇套 等物)。
甥婿所穿洋布孝袍,皆用藍綢卷頭、挽袖,甥婿的區分,只在馬褂的有無。以前辦喪事並沒有遞送紙花的辦法,一律全送孝帶。至親送絨花粗布孝帶,遠親或朋情友好送漂白洋布孝帶,所以早年到人家弔祭,該穿孝袍的全散腰不繫帶,只等在靈前行過禮後喪家必用銅茶盤,雙手送過孝帶來,並說 您給免免罪 ,謂之 遞孝 。朋情不穿孝袍的也遞孝帶,至親過 探喪 的,在人死未大殮以前來探喪時,即送過孝帶。喪家富足還有對至近戚友送孝布的辦法。朋友穿孝沒有一定規矩,只看感情。其中義子為義父母穿絨花粗布孝袍的佔多數。
滿蒙旗族婦女的孝服,近年尤其不可多見,孝袍和男子沒有大的分別,只孝袍不留開啟,孝帶系在腰中,並由肩上背過背後(以死者的性別分男左女右)。旗族婦女因都梳 兩把頭 ,所以有 拆頭撂辮 和 不拆頭撂辮 的分別,又有 拆頭撂單辮 和 拆頭撂雙辮 的不同。婦女最重的孝服是為自己的丈夫穿孝。夫死,妻應摘去兩把頭,拆開頭□和燕尾,另扎一個大把,用青線扎把,將大把分為兩綹,編成兩個小辮,辮梢散開不繫辮繩。頭把上安白骨扁方(內務府人用銅扁方),長只三四寸,用發繞住將辮撂在腦後,然後用大莊粗布包頭帶子將頭上纏好,結於頭後用針卡住,所餘帶子頭即垂在身後,太長的可以拴在腰帶上,這叫作 拆頭撂雙辮 。兒媳為翁姑服喪也同樣拆頭撂辮,只撂一個辮,可以用青頭繩系辮梢,翁死撂左辮,姑死撂右辮,這叫作 拆頭撂單辮 。扁方可用銀或白銅質而較長一點的(扁方以骨質為孝重,銀、銅以短為孝重)。侄媳及近族女性用長兩把頭扁方,並可戴耳挖首飾。耳環也有區別:妻光耳,媳系青線,侄媳可以戴白銀圈。
所有拆頭撂辮的,在接三之日,孃家人必要在此伺候,等送三走後,即由孃家人代將撂辮梳上,至接三次日,再將辮子撂下,只妻子不再撂下雙辮,只撂左邊單辮。其餘諸人也照舊撂下,只等出殯下葬之日在塋地梳上,便永遠不再撂下,專候百日脫孝(侄媳六十日或五七、三七不等)。極遠族媳輩孝妝不拆頭撂辮,仍梳兩把頭,將左或右一把拆開(係指頭髮兩把頭)以死者男左女右為分,梳一小辮。頭上用絨花粗布作包頭,白頭首飾。親家媳婦和甥婦用漂白洋布盤倆雙十字,交叉在兩把頭上,腦門不圍箍,戴點翠首飾,也可以用青布將黃首飾包紮代用。內侄媳婦不拆頭也不撂辮,但用絨花粗布包頭,作交叉十字,並將腦門箍著,以示和撂辮及洋布的區別。凡拆頭撂辮的,都應有跪靈陪孝的義務,甚至出殯後各回自宅也按著定製穿孝。
旗籍的喪禮由清中葉以後事事講排場,禮節儀式雖極其隆重,哀痛的表示較比漢人卻薄得多了。孝子除孝服外,內衣是不注意更換的。孝期是為母親服三年喪,為父親服二十七個月喪。只在百日之內穿孝袍,過百日即換青衣,以至除服,並沒有穿白一年、穿灰青各一年的喪制。尤其出閣的閨女,孝服更輕,和甥婦差不多,外孫也不跪靈,這個原因是根據清代帝室對於外戚 尊而不親 的緣故。
漢軍八旗編入的成份很複雜,大部是明代居住滿洲的漢人及入關後編入的河北、山東各地的漢人。此外還有清真教入漢軍旗的(如黃、馬、金、鄧等八家回民),俄國阿拉巴金人、朝鮮人、安南人、金川人等都包括在漢軍旗內。因此,漢軍旗人的喪禮在清初時各自不同。沿至清末除回八家尚守天方教禮,俄羅斯牛錄下旗民還守東正教禮外,其餘的和滿蒙旗已大致一樣了。
瀋陽滿族之家,有祭祀或喜慶事,要殺牲吃福肉,要請親朋作客,讓於南炕上坐。家人要將福肉敬獻尊長客人。肉是白煮,不準加鹽,特別嫩美,客人用刀片吃,佐以鹹、酸菜、醬。客人進門向神主叩頭,轉身入座吃福肉,吃完就走不準道謝和擦嘴,否則是對主人不尊重。農村有年節殺牲祭祀請親朋賓客吃福肉之習。供方子肉為四時吉慶;供魚為吉慶有餘;供粉花是保佑後輩發家;供大蔥要剪去蔥根,紮成一把,標誌著本家後輩聰明伶俐,光宗耀祖。
中國的喪禮富有濃重的倫理色彩、人情味,宗教信仰觀念也糅含在喪俗中。葬禮中基本信念是“不死其親”,表現在行動上就是“事死如事生”。因此,一個人去世隨之而來的是系列喪葬禮儀,成為一次特殊的離別,要裝點行程、話別餞行、依依不捨地惜別,於是就要裝礆、裝點行程等。
我國民間習俗認為,凡人享年五十歲以上的老或病而死,為壽終正寢,這樣正常死亡的老人被稱“老喜喪”,整個喪葬之禮與婚嫁之禮同樣稱作喜事,只是色調不同而已。對這種正常死亡,家人是早有準備的。壽衣壽材早就做好,孝子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並做了物資上的準備,這時親屬要給死者沐浴更農,穿戴好內外衣裳,因為死後屍體僵硬不好穿戴,另外出於迷信,在民間認為沒來得及穿好衣服就嚥氣,是“光著身子”走了,親屬會感到內疚的。臨終時另一種僅俗是換地方。福建是移至詞堂,安徽是由房中遷至前廳,山東是移到正屋的靈床上,有的移到門板上,對此稱作“挺屍”。
1.臨終之前。
一般垂危之入要對親人囑咐、安頓或者委託別人照料幼小,或希望女嫁誰家、子娶誰人,歷史演義中的“託孤”就是由此而來的。民間迷信認為,若有什麼心願未了,死者會含淚不螟,就是“死不螟目”。古代有這樣的記載,某:郡的郡守夫人死不螟目,是臥泊丈夫續絃、兒子受苦,於是郡長就請人祈禱,禱詞曰: “夫人一貌玉無理,四十年來鬃末氓:何事臨終含眼沮恐教兒子著蘆花”,吟畢眼合。
2。初死之時。
在古禮中有“屬礦”,就是用新蠶絲、新根花試死者有無鼻啟,接著是“復禮”,也就是“招魂”。家裡人到房上或高坡上,朝祖先發源地呼喊死者的名字,叫他回家。復禮是親屬希望親人迴歸的禮儀,之後還要檢查死者的鼻息、脈搏,然後是“初哭”。
客家人的喪葬觀念基本上繼承了中原漢民的傳統,如相信靈魂不死,重視福、壽、孝、喪禮講究排場,特別重視風水等。相信靈魂不死的觀念。繁縟的葬俗首先來源於靈魂不死的觀念,古人認為人活著是靈魂依附於肉體,而死後靈魂與肉體就分開,靈魂是能夠獨立於肉體之外的,具有超人的力量。因此把靈魂當作神秘的物件加以信奉。舊時人們對待死人在歸天路上的種種複雜儀式都是以靈魂的虛擬存在為前提的,那死去的人似乎仍然是一個生命需要人們去關愛。客家人的喊驚習俗是這一思想的全體體現,當地小孩感冒發燒或其他病症發生時就要由孩子的母親及其他中老年婦女燒香燭喊驚,認為小孩生病是因為靈魂離開了孩子的肉體,及時叫回靈魂孩子就相安無事了。
古人相信人的靈魂在生前與死後是一脈相承的,人生有現世與來世,由此推斷世界也有陽界與陰界,根據靈魂不死的觀念,人死了以後要進入另一個世界就是那個人們稱作陰朝地府的地方。客家人相信因果報應,認為善惡到頭終有報、多做善事能夠蔭子蔭孫,今世不好死後也能得到好報。諸如此類的說法雖有懲惡揚善之意其本意並不是很壞的,但這迷信說法給人們帶了沉重的心理負擔。
客家人的喪葬方式多沿用古中原的傳統,以土葬為主,多用棺葬,解放以後隨著政府的倡導逐步實行火葬。另有合葬、撿金(改葬又稱“作風水”)、做生意、野葬等習俗。因篤信靈魂不滅的觀念,舊時客家人對墓穴向來特別重視,一如生人起房,叫“陰宅”,猶重風水,凡築墓葬必請風水先生選日子、時辰、選墓地、看朝向等。
喪葬禮可以說是人生禮儀中最為繁瑣複雜的一種。它的儀式較多,是其它許多禮儀所不及的。同時,這種禮儀也最莊嚴、隆重。客家人的喪葬儀俗繼承了漢文化傳統的許多突出方面,如孝道、宗法制等,都在這種禮儀中體現出來。同時由於長期流遷以及與當地土著的交流與融合,使得客家的喪禮形成了自己民系獨有的新的特點這些特點體現在客家喪葬儀規上顯得既溫情脈脈,極富人情味,同時也有幾分嚴苛和冷峻。
送終——客家傳統習俗認為凡人年在六十虛歲以上因老、病而死的,都算壽終,稱之為“喜壽”,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白喜事”。對於這種正常死亡,家人在心理上、物質上早有準備,兒女子孫都要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跪在跟前聆聽遺囑,哭泣盡哀並燒紙禱拜死者“昇天”,是謂“送終”。客家人對送終一事相當重視以沒能跟老人說上話為終身遺憾,所以聞說父母或其他至親病危訊息一般都要立即趕回,盡最大可能見上最後一面,因此即使不遠千里也要日夜兼程趕回。
報喪——報喪是指喪家向親戚鄰里報告死訊、喪期、葬期。一般小殮後,喪家即將死訊報告親朋好友,以便他們在大殮及時前來弔唁。報喪的形式有口頭的,也有持卜文的,後世還發展出來在報紙上登卜告報喪。民間一般以口頭為主,即孝子或長孫親往報喪,對那些至親好友尤其是如此,否則禮數不到,對那些較為疏遠的則捎個口信即可。
裝殮——裝殮是指把死者裝裹、放入棺材。古禮裝殮分大殮(入殮)、小殮。三日小殮,五日大殮,或次日小殮,三日大殮。這也是和所謂三月下葬的舊俗相應的。後世一般家庭停喪時間較短,入殮也就比較及時,大多臨終空好壽衣,第二天便裝殮入棺。
維吾爾民間的喪葬儀式,雖說都按照伊蘭教的教規進行,但因各地教派的不同,歷史文化淵源的影響的相異,所處地理環境的區別等因素,在大同之中有許多小異呈現出形形色色的特點。
□驅鬼避邪
在維吾爾民間,當老人或就要被病魔奪去生命的病人處在彌留之際時,其親屬就請來一位阿訇到家裡唸經驅鬼避邪,同時,由阿訇用小木 ...
佤族人死後,實行獨木棺土葬。過去佤族認為人死是由於已死去的家裡人把他(她)的靈魂叫走了, 他的靈魂永遠離開了他的肉體。在病垂危的時候,要殺豬、剽牛看卦。如卦不吉,就認為病人的靈魂已 去,要給其準備後事。人死後,拿幾塊半開放入死者口中,無半開可放茶葉、鹽塊或糖塊代替。換上壽 衣,用棉線將死者的雙腳拇指拴攏, ...
布朗族的喪葬習俗
布朗族實行土葬和火葬,以土葬為主。火葬多數是僧侶和高壽者,此外,一般都採用土葬。布朗族的每個寨子附近,亦有一塊墓地,布朗語稱墓地為 壩消 。布朗族的墓地,一般選擇在山坡上,山坡最高的地方是埋葬老年人,布朗語叫 壩朗木瓦 ;中間一段是埋葬青壯年的,布朗語叫 壩格登 ;最低一段是埋 ...
傣族的喪葬習俗
傣族的傳統喪葬,分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種,以土葬為主。在西雙版納傣族地區,每個村寨的附近,都有一塊或幾塊墓地,有的把這種墓地稱作龍山,傣語叫作 壩消 , 壩消內的林木,是不許砍伐的,把它稱為 龍林 。久而久之, 龍林 蒼勁挺拔,蔥蘢青翠,變成了一片風景林,使傣家村寨自然風景更加秀麗。
...
1.搓獨格。拉祜語意為 墓地 ,是拉祜族喪葬習俗。遊獵時期的拉祜族,無喪葬活動,也無墓地。據清康熙楚雄心志卷一我: 保從一遇有死者不殮不菲,停屍而去。另擇居焉一。 十八世紀逐漸定居以看,一些地方出現墓地和省萍形式。凡是行土葬的山寨,一般有一片公共山地為墓地。只交是屬於正常死亡的措內成員,不分宗族、信仰、華 ...
凡人死,無論男女老幼均內襯白衣,外部穿戴整齊,停放室內,頭向牆角有聖像的地方,腳朝著門,旁點臘燭,長者唸誦例行的祭詞,親友魚貫而行向死者告別,然後將屍體入棺,送墓地埋葬。均為木棺土葬。埋法,是將棺材在墓穴底部用松木墊起20釐米高,棺材周圍豎立4根木柱,上面架起4根橫樑,樑上蓋木板,再鋪樺樹皮(耐久不易腐爛 ...
葬禮與其他伊斯蘭教民族大致相同,實行土葬。人死後,馬上通知所有親友。屍體停留時間很短,一般是早亡午葬或午亡晨葬。參加葬禮的男子都在腰間束一條白帶,頭戴帽子;婦女則在頭上纏一條白布(或圍白色頭巾)。葬前要淨身,如死者是男性,由男性淨體;若是女性則由女性淨體;然後用白布裹屍。阿訇為死者誦經時,婦女圍屍哭泣,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