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書法四體為“正”“草”“隸”“篆”四體。
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
草書,則指以張旭、懷素等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指比狂草規範一些的草書,稱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之代表。另外,還有一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
行書,則是介於草正之間。
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以求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與摩崖石刻。
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
漢字書法四體為“正”“草”“隸”“篆”四體。
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
草書,則指以張旭、懷素等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指比狂草規範一些的草書,稱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之代表。另外,還有一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
行書,則是介於草正之間。
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以求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與摩崖石刻。
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
中國書法習慣上分為正草隸篆四體。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草書則分為狂草和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之代表。另外,還有一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介於草正之間的則是行書。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以求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與摩崖石刻。 篆書則是甲骨,鐘鼎,石鼓及小篆的總稱。
代表性的書法家作品:
楷書有歐陽詢《九成宮醴泉銘》、顏真卿《麻姑帖》、柳公權《神策軍碑》,魏碑的代表作則是《鄭文正公碑》;草書有王羲之《十七帖》、宋代黃庭堅以及米芾的作品、明代的文徵明、祝允明、張瑞圖、王鐸、徐渭等;行書有王羲之《蘭亭集序》、顏真卿《祭侄文稿》、蘇東坡、米芾等;隸書有《禮器碑》、《曹全碑》、《張遷碑》在明清兩代有不少很有造詣的書家,如金農、伊秉綬、何紹基等;篆書主要是以龜甲、青銅器上的文字為代表,近代鄧石如、吳昌碩等。
書法四體是“正”、“草”、“隸”、“篆”。正書不僅指楷書,還指魏碑。草書則指以張旭、懷素等為代表的狂草,也指大草;還指比狂草規範一些的草書,稱小草,以唐代孫過庭的《書譜》為之代表。另外,還有一種隸書的急寫,稱為章草。介於草正之間的則是行書。隸書產生於秦末漢初,開始主要用於抄寫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