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小夥計的視覺來寫孔乙己是因為用第一人稱“我”,12歲的小夥計的口吻來寫,使全文顯得真實可信,產生強烈的感染力量。
2、作者用一個不諳世事的酒店小夥計的口吻不動聲色地講述著孔乙己的悲慘遭遇,讓人體會到連一個小孩子都這樣冷酷,可見當時世態的炎涼,比第三人稱更加真實,親切。
1、以小夥計的視覺來寫孔乙己是因為用第一人稱“我”,12歲的小夥計的口吻來寫,使全文顯得真實可信,產生強烈的感染力量。
2、作者用一個不諳世事的酒店小夥計的口吻不動聲色地講述著孔乙己的悲慘遭遇,讓人體會到連一個小孩子都這樣冷酷,可見當時世態的炎涼,比第三人稱更加真實,親切。
《孔乙己》寫於1918年冬天,當時以《新青年》為陣地,雖已揭開了新文化運動的序幕,但是封建復古的逆流仍很猖獗。科舉制度雖於1906年廢除,但是培植孔乙己這種人的社會基礎依然存在,孔孟之道仍然是社會教育的核心內容,要拯救青年一代,不能讓他們再走孔乙己的老路。魯迅選取了社會的一角,魯鎮的咸亨酒店,藝術地展現了20多年前社會上的貧苦知識分子的生活,在於啟發讀者對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當時的教育現狀,思考當時的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舉制度。
1、文中四處寫到眾人的鬨笑,實際是四次戲弄,嘲笑孔乙己。孔乙己尷尬,狼狽,窮於招架的樣子讓人很開心,可見眾人的冷酷,麻木,對弱者的賤踏。在封建等級制度下,名眾的活力,熱情和同情心都被扼殺了,變得麻木不忍仁,自私冷酷。突出了孔乙己地位的底下。孔乙己的悲劇不是個人悲劇而是社會悲劇,這樣作品的反封建意義就加深了。
2、《孔乙己》是魯迅小說集《吶喊》中的一篇小說,也是該篇小說的主人公。這篇小說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繼《狂人日記》之後寫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描寫孔乙己作為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缺乏實際技能,只會諸如“‘茴香豆’的‘茴’字有幾種寫法”這樣的迂腐“知識”。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館“咸亨酒店”里人們嘲笑的物件,後來因為偷書而被打斷了腿。根據小說的內容,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小說暴露了當時的一些社會問題──科舉制度製造了大量只懂鑽故紙堆,沒有實際營生技能的讀書人。小說塑造了孔乙己這樣一個可笑又可悲的底層人物形象,揭露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