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當地將禮叫四捎禮,是因為本地有把一挑子一擔子叫做一捎的緣故。以前交通不便,是挑著擔子行走。
古戲裡的送禮的總是挑著擔子,擔子上都是抽屜或匣子,外邊還張貼著碩大的喜字。現在結婚的,如果孃家和婆家住的比較近,還有抬花轎迎娶的,有幾個專門挑著挑子的挑夫。挑著挑子,雖然只是一種形式,但也反映出當年過柬、出嫁、迎娶等婚嫁傳統民俗。至於送四捎禮的數量和質量,要看男女雙方家庭的事先約定和家境,以及不同地點的不同習俗。
安徽當地將禮叫四捎禮,是因為本地有把一挑子一擔子叫做一捎的緣故。以前交通不便,是挑著擔子行走。
古戲裡的送禮的總是挑著擔子,擔子上都是抽屜或匣子,外邊還張貼著碩大的喜字。現在結婚的,如果孃家和婆家住的比較近,還有抬花轎迎娶的,有幾個專門挑著挑子的挑夫。挑著挑子,雖然只是一種形式,但也反映出當年過柬、出嫁、迎娶等婚嫁傳統民俗。至於送四捎禮的數量和質量,要看男女雙方家庭的事先約定和家境,以及不同地點的不同習俗。
四色禮也稱四樣禮,是西安地區比較講究的一種晚輩對長輩所行之禮。四色即四季,表示一年,含有自始至終,完美、美滿等意蘊,是後輩對長輩的祝福。
譬如男女定親以後,男方第一次到女方家,必帶四種禮品:煙、酒、肉、罐頭或水果及其它東西,女方家也必湊成四禮品回送,如鞋、襪、鋼筆、筆記本等,讓男方捎回。以後每逢時令節氣,岳父母生日,男方去女方家也常備四樣禮品,但女方就不必回送。若女方家到男方家通常則不拘泥於四樣禮。隨著人們收入增多和生活水平提高,禮品檔次也在提高和翻新。
四立八節指什麼 什麼叫四立八節
四立: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的合稱;八節: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
另外,在節氣中,“八節”是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用以指導中國民間耕作。
其中,上元節就是元宵節,此外還叫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之一,時間為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正月是農曆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根據道教“三元”的說法,正月十五又稱為“上元節”。元宵節習俗自古以來就以熱烈喜慶的觀燈習俗為主。
元宵節習俗的形成有一個較長的過程,據一般的資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經受到重視,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被後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史記·樂書》:“漢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時夜祠,到明而終”)。東漢佛教文化的傳入,對於形成元宵節習俗有著重要的推動意義。漢明帝永平年間,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因此正月十五夜燃燈的習俗隨著佛教文化影響的擴大及後來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漸在中國擴充套件開來。南北朝時,元宵張燈漸成風氣。梁武帝篤信佛教,其宮中正月十五大張燈火。唐朝時,中外文化交流更為密切,佛教大興,仕官百姓普遍在正月十五這一天“燃燈供佛”,佛家燈火於是遍佈民間。從唐代起,元宵張燈即成為法定之事,並逐漸成為民間習俗。
類似傳統紀法:四時八節
四時:春、夏、秋、冬。八節: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泛指一年中的各個節氣。
《周髀算經》卷下:“凡為八節二十四氣。” 趙爽 注:“二至者,度寒暑之極;二分者,陰陽之和;四立者,生長收藏之始;是為八節。”
唐 寒山 《詩》之二七一:“四時周變易,八節急如流。”
後來人們知根據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黃經),把全年分為道二十四個段落,包括“雨水”、“春分”等十二個 “中氣”,“立春”、“驚蟄”等十二個“節氣”,統稱為“二十四節氣”。
儘管隨著中國城市化程序加快和現代農業技術的發展,二十四節氣對於農事的指導功能逐漸減弱,但在當代中國人的生活中依專然具有多方面的文化意義和社會功能。
鮮明地體現了中國人尊重自然、順應自然規律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彰顯了中國人對宇宙和自然界認知的獨特性及其實踐活動的豐屬富性。